张家界市永定区委巡察办招聘公益性综合岗位
原标题:永定区委巡察办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岗位:综合岗位
人数:1名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户籍为永定区,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经永定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未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工作或未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优惠政策。
5.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的相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有违法犯罪行为未撤销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
(二)上岗协议签订后,按照永定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和本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上岗协议期限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有关规定解除上岗协议。
五、工作地点及期限
工作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委巡察办(区应急管理局三楼)。
工作期限:工作期限不超过三年,上岗协议一年一签。
六、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3月13日。
2.报名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委巡察办综合室,联系人:龚贞旭,联系电话:0744--8597116。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永定区委巡察办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报名时所有材料复印一式两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面试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身份由区人社局确认。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需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永定区委巡察办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
用人单位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考公告,公开招聘,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体检合格录用后,聘用人员与永定区委巡察办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后每年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七、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发放工资(注:月工资总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签订上岗协议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附件:永定区委巡察办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岗位:综合岗位
人数:1名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户籍为永定区,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经永定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未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工作或未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优惠政策。
5.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的相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有违法犯罪行为未撤销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
(二)上岗协议签订后,按照永定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和本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上岗协议期限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有关规定解除上岗协议。
五、工作地点及期限
工作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委巡察办(区应急管理局三楼)。
工作期限:工作期限不超过三年,上岗协议一年一签。
六、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3月13日。
2.报名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委巡察办综合室,联系人:龚贞旭,联系电话:0744--8597116。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永定区委巡察办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报名时所有材料复印一式两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面试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身份由区人社局确认。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需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永定区委巡察办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
用人单位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考公告,公开招聘,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体检合格录用后,聘用人员与永定区委巡察办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后每年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七、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发放工资(注:月工资总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签订上岗协议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附件:永定区委巡察办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永定区委巡察办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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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募见习人员